学校官网

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通知公告

   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

    编辑:财务处 发布时间:2026-04-20 点击:

    全体教职工:

 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以及国家税务总局《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)的相关规定,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汇算清缴(以下简称“年度汇算”)工作现已正式启动。为保障各位教职工合法权益,准确、高效完成年度汇算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办理时间

    本次年度汇算的办理期限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为避免临近截止日期因网络拥堵或审核延迟影响个人申报,建议在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办理。

    二、办理对象

    2025年度取得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等综合所得收入,并符合以下情形的教职工,均需办理年度汇算:

    1.需要申请退税的:2025年度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,大于全年应缴纳税额。

    2.需要补缴税款的:2025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,且需要补缴税额超过400元。

    三、办理方式

    个人手机APP自行办理:下载并登录“个人所得税”官方APP,在首页进入“2025综合所得年度汇算”专题页面操作。

    四、注意事项

    1.核对并补充专项附加扣除信息

    请务必仔细核对2025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完整、准确。若存在漏报、错报或信息变更的情况,请在汇算前进行补充或修改。可填报的项目包括:

    (1)子女教育;

    (2)继续教育;

    (3)大病医疗(此项需在年度汇算期间手动填报,可通过“国家医保服务平台”APP查询可抵扣金额);

    (4)住房贷款利息;

    (5)住房租金;

    (6)赡养老人;

    (7)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。

    2.择优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(年终奖)计税方式

    如2025年度领取了全年一次性奖金,系统会提供“单独计税”和“并入综合所得计税”两种方式,建议分别试算两种方式的应纳税额,择优选择方案进行申报。

    3.准确核对收入与缴税记录

    请仔细核对系统预填的2025年度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收入及已预缴税额。

    4.按时完成补税或申请退税

    需要补税的:请务必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缴款。逾期未缴将依法产生滞纳金,并可能影响个人纳税信用。

    申请退税的:请在APP中绑定本人银行卡信息,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税款退至该银行卡。

    五、咨询与帮助

    如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,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帮助:

    官方咨询:关注“甘肃税务”微信公众号查询操作指南,或直接拨打全国统一的税务服务热线12366(甘肃省内拨打请加拨区号0931)进行咨询。

    校内咨询:请联系学校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。

    联系人:郑蓉,联系电话:15293578876。

    请各位老师务必高度重视年度汇算工作,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诚信办理年度汇算清缴,保障自身合法权益。

    特此通知。
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计划财务处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6年4月20日